星期一, 三月 04, 2013

明天的太阳会很刺眼

我有时候在想,最不堪回首的并不是在森林活着的时候,而是离开森林之后,一直希望2Q11年可以快点过去的那一段日子。

那时候写的日记,我一直不敢再翻开来看。虽然那时候我写得很少,虽然那些最黑暗的事情我大多都没有记下来,可是就算只有那么一点,只要有那么一点可能会让我回想起那段黑暗日子的事情,我都没有勇气去看。

那时候我们最爱说的是,when it's dark  enough, you can see the stars。然后今天终于都天亮了。上帝的timing向来都是精确无比的。“就像从宇宙这一边射中在宇宙另一边只有一毫米大的靶心那样精准。” 今天下午在《有神?无神?》那本小书里看到的。

我还是很感谢神。至少我知道天原来可以这么黑。而我终于开始对你感到陌生了。那是要每天都想你,每一次想你都要想好一阵子,想到2Q11年和没有成真的世界末日都过去了,才终于想出来的陌生感。

我没有办法忘记,所以只有努力地想念你,把最熟悉的人想成一个陌生人。

大人说,不要去比赛是谁先不爱。说得真好。所以是的,你没有比我先不爱。可能我真正难过的依然是,我为什么会感到难过。

这是2013年的第一大问。是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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